家政服务、清洁服务;人力搬运、装卸服务;会务服务;美容美发服务;摄影服务;餐饮管理、企业管理服务;卫生用品、服装、日用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